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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康商丘保驾护航
】【关闭 2017/5/2 7:52:33 |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奋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综述
     医药卫生网讯(王璐)近年来,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卫计委《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商丘的总要求下,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狠抓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卫生计生法治文化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力打造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覆盖升级版,有力推动了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创新发展,为商丘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促进商丘市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扎实的法治基础和保障。
 
张树仁主任(中)在法治宣传活动现场 

范祥杰副主任进行法治宣传 
 
   领导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法制建设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是巩固改革成果、引领和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商丘市卫生计生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准确把握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形势,全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商丘市卫计委成立了由张树仁主任为组长,各分管主任和科(局)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科室能够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会上讲、会下抓,全市各级卫生计生工作部门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
     坚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委领导班子带头遵法、学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以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列入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不拍脑袋决策、不想当然办事,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该委组织全市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了新《处方管理办法》、《护士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与医疗卫生人员执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根据岗位责任类型设置相应的学法模式,实现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的全覆盖。
     与此同时,委坚持以查促学,让全市卫生从业人员时刻绷紧法治意识这根弦。该委结合“医疗服务管理提升年”、“千医进千村服务万家”和“涉医领域专项治理”等活动,深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大行风检查、督查暗访和民意调查力度,定期通报督察暗访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杜绝收“红包”、开“大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服务承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医患纠纷明显减少。
卫生计生委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四个纳入”的要求,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法治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了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把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全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配备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大了法制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新要求,丰富形式、创新手段,全方位、深层次、广覆盖开展法制宣传,为推进全卫生计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去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启动了 “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计划生育宣传月、中国计生协会成立日、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和服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近5.8万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10万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3万支。营造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做好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强调稳定现行基本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性。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印制“一法三规两条例”宣传资料30万份,举办政策咨询宣传活动80多次,接受群众咨询1.5万人次。
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卫生计生法制宣传。市卫计委分别与市电视台、市有线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商丘日报纸等新闻部门合作,开设卫生计生法制栏目,并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工作开展情况。市卫计委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卫生行政许可办事服务专栏,实现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在线互动。目前,“商丘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工作信息300余条,用户达6000余人,有力推动了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
    开展机关公务人员的普法宣传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党组会、办公会、中心组理论学习、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在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新公布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市卫计生委以开展向第45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宋静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举办6场学习报告会。坚持和完善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医务人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我们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卫计委组织的法制、信访工作人员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了较好名次。组织了商丘市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进行了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考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强化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了持证上岗制度。市卫计生委举办法制培训班8期,先后集中培训执法人员280名;同时56余名人员参加省卫计委“533培训计划”和其他国家、省级培训。举办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1次,参加人员80人, 6名选手分别荣获个人二等奖 、三等奖。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该委印发了《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开展“千医进千村服务万家”活动工作方案》,通过活动提高了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各级医务人员能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并将法律知识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在职培训、年度考核,比例不低于10%,进一步加强了卫生计生单位内部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规范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树仁说:“ 2017商丘市卫生计生委普法工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总结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引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引导群众主动尊法守法,推进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依法行政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的首要环节,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该委制订下发了《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主体、权限、程序和责任,规范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为从源头上避免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立法律顾问制度委聘请了2名专业律师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这样,为卫计委重大行政行为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和仲裁、诉讼件的代理及辩护形成法律顾问服务政府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于卫计委机构刚刚合并,存在着职能转变情况,委根据“三定”方案和职责。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梳理行政权力事项、依据,制定了权力清单和岗位职责体系,全面梳理了科室禁止事项,明确了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审批标准、程序等同时移交,并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委先后取消了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病理科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等6项行政审批事项,并将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市直医疗机构除外)设置及执业许可、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的卫生许可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委承担的9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审批权力“三集中”为抓手,落实行政审批进市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核、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避免管理真空。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消除了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以来,委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新法专题培训,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努力使执法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医疗卫生计生部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该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违法犯罪问题,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不给违法行为留下生存空间。2016年查处“两非”(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13件,没收B超9台。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件1015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4650份,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环境。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委组织了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告知制度》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机制上防止了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问题。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积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积极开展案例指导活动,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种类和执法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根据商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工作安排,该委印发了《商丘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开展服务性行政执法基层建设年活动,建立了服务型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意识,市共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4个。全面推行了行政指导,落实了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方式,在基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中推行了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服务性行政执法“基层建设年”活动,柘城县卫生监督所、民权县卫生监督所先后被省卫计委确定为省级示范单位。该委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情况进行了法律审核,未经法制科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范祥杰说:“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了案件主办人制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去年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5件。
      加强违法生育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一手抓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让符合法规政策生育的方便办证、优生优育,一手抓违法生育治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依法确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该委积极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保障。健全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该委制订下发了《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商丘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调解委员会,确定了领导组成员,制定了调解目录和调解依据,按照不同问题设立了十一个调解工作小组。委党组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访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要求,以“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健全了涉法涉拆信访工作机制,把涉法涉拆信访问题纳入了法台化轨道。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商丘市卫生计生委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把卫生计生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信访程序和办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该委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按照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后确定的职责范围和法定依据,明确了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真正做到职责明确、任务量化、落实有度、评估有据。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在全市各级深入开展“三项活动”中,把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列入对各级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质量、公共卫生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治和计划生育考核等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内容,完善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业务流程,使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新的提高。同时,实施落后单位“一票否先制”,市卫计委规定,对于受到国家、省和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在年终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专项治理活动为解决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办案水平不高、文书档案不规范、执法不严、违规执法、有法不依、有案不查、办“人情”案以及办“金钱”案等问题,我委开展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专项治理活动”,并对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同时,建立健全了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工作。9月份,市卫计委从县(区)抽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卷宗和行政处罚卷宗85份进行评比,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定性准确的要求,评选出优秀卷宗20份,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观摩学习,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培训,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依法办案工作水平。
加大依法行政督查检查力度。建立卫生计生和医疗服务机构依法行政考评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杜绝委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发生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卫生许可项目乱收费的现象,卫生计生执法人员持证率、亮证率和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信息网上公布率均达到了100%。建立健全了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
     “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卫生计生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卫生计生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但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因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商丘市副市长倪玉民如是说。

编辑:梁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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