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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两个出生缺陷救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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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 旸)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南正式启动针对出生缺陷和先天性结构畸形贫困患儿的救助项目试点,对这两类患儿的最高救助金额将分别达到1万元和3万元。 此次河南省探索开展两个救助项目试点,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联合开展的相关救助项目的一部分。这意味着,河南已成为国家出生缺陷救助试点地区和国家首批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地区。为此,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已于近日下发《河南省2017年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积极探索相关救助的规范化模式。 依据《方案》要求,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中,将新生儿48项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的病种(氨基酸、有机酸和脂肪酸三大类疾病)纳入救助范围。此个救助项目的省级项目管理单位为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实施单位有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12家。救助对象包括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患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患儿;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患儿。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比例达到90%的病种除外。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的省级项目管理机构是河南省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有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郑州儿童医院。获得该项目救助的患病儿童需要同时满足: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这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年龄为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城乡患病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曾经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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