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为疫情防控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本报讯 (记者常俊伟 通讯员赵新颜 张成刚)近日,新乡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专家人才,引导激励更多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措施》提出,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对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确实需要紧急补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对在隔离病区工作的临时招聘医护人员,可直接转为人事代理人员;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符合市优秀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市级荣誉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申报、优先参评;符合“中原千人计划”“中原百人计划”、省优秀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条件的,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推荐参加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评选;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市科技项目和创新平台中,优先立项、优先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人才,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评定优秀等次可不受单位优秀比例限制;要及时发现、表彰、选树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专家人才典型,开展大力宣传。 《措施》还明确提出,新乡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各级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财政、科技、工会等部门,将各项激励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