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长期以来,我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保持人群合理碘营养,碘缺乏病消除率走在全国前列。 1995年,我省实现普遍食盐加碘,碘盐合格率稳步提升。与此同时,我省在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建立和完善了碘缺乏病监测队伍,形成对碘盐、重点人群病情及人群碘营养水平及定期对饮用水水碘进行动态监测的完善网络。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和防治队伍的建设,促进了我省消除碘缺乏病进程。 2000年,我省各项碘缺乏病防治管理指标完善,技术指标包括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儿童尿碘水平及碘盐合格率达标,达到了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在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及人群碘营养的持续改善后,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提到议事日程。在2005年、2010年、2015年的五年规划评估中,我省均达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012年3月,按我省居民碘营养状况,为贯彻科学补碘原则,我省调整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规定我省碘盐浓度范围为(21~39毫克/千克)。和以前含碘量相比,范围更加精准。 2017年我省各级疾控机构开展以乡镇(街道办)、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的饮用水水碘调查,基本摸清了我省水碘分布状况。每年根据水源变化,动态掌握水碘状况。根据饮用水水碘水平,我省划分碘缺乏、适碘和水源性高碘地区,为我省实施精准防控、科学补碘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近年来,我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居民碘营养处于合理水平,每年定期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对碘缺乏危害最敏感的人群——儿童及孕妇,适时调整补碘措施,保持人群合理碘营养水平,免受碘缺乏危害;全省乡镇、行政村级饮用水源水碘调查,在水源性高碘地区开展监测,引导居民食用未加碘食盐,在饮用水水碘超标严重的地区或病区,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更换低碘水源、改水降碘措施,避免高碘危害;做好防治效果评价和健康教育宣传,省疾控中心印制提示标牌,悬挂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村售盐点,告知居民本村水源含碘量,应该选择购买的食盐品种,确保防治知识和科学补碘措施落到实处。此外,河南还着力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管理、防治队伍和防治网络建设、防治效果评估和碘缺乏病现症病人调查等工作。 面对合格碘盐覆盖率下降,部分地区孕妇碘营养水平不足,水源性高碘地区防治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因地制宜、科学补碘的健康知识有待进一步普及等现实问题,下一步,河南要加强领导,密切部门协作,规范食盐市场,在缺碘地区供应合格碘盐,在高碘地区供应未加碘食盐,并根据实际,在水碘超标严重的地区和病区采取更换水源、改水降碘措施;加强基层防治队伍建设,重视监测和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控碘缺乏病、高碘危害意识,保障防治措施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