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 通讯员谢宗阳)自2021年起,“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以及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省级鉴定工作委托河南省医学会承担。这是2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获得的消息,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妇幼健康相关省级医学鉴定工作。 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从2021年开始,省医学会根据相关要求,在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和监督下,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对申请省级“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以及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个人,承担政策咨询、申请材料受理、出具及送达鉴定证明、永久保存鉴定相关材料等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省医学会要在做出鉴定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鉴定结果反馈至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根据国务院及河南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妇幼健康相关省级医学鉴定的网上办理等工作;经费保障及标准参照医疗事故鉴定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