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出台院感防控十四条规定
本报讯 (记者陈述明 通讯员佀晓阳)8月24日,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濮阳市卫生健康委持续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提出了十四条要求。 从严落实院感防控责任。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医疗机构的一把手是本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科室主任是本科室(部门)感染防控第一责任人,医务人员是感染防控直接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染防控工作专题会。 从严开展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风险评估。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建感染防控专业团队,8月30日前对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对于评估不合格的,9月8日前要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仍不合格的,取消相关资格。 从严设置发热门诊。濮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和标准,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建设的通知》,各医疗机构要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整改。在整改的同时,各医疗机构加强现有发热门诊的管理,全面落实闭环管理。 从严落实感控人员配置标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感控人员配备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合理配备感控人员,优化感控人员专业结构,提高感控人员能力水平,落实感控人员工作职责,关注感控人员发展和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感控人员数量。 从严加强预检分诊。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加强查码、测温、登记管理,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院区;对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家属要严格落实流调、个人信息详细登记措施,签署个人信息真实性审核承诺书。 从严强化门诊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预约就诊,坚持就诊人员保持“一米线”距离,实行“一人一诊一室”,对所有就诊人员要再次进行详细的流调,并做好记录。 从严强化住院管理。定点医院不探视、不陪护,其他医院不探视,严格控制和管理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务必等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进入普通病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床位使用管理,严禁加床。 从严强化核酸检测。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全市定点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其他医院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重点风险岗位人员,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其他工作人员两日一次核酸检测,严禁出现漏检迟检现象。 从严执行首诊负责制。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严禁接诊发热患者,对就诊的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做好登记,立即向当地指挥部报告,并引导患者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禁止截留患者。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经预检发现的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应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从严加强标准预防。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坚持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的风险高低进行额外防护。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全员加强健康监测管理,为所有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从严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科学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加强医用织物消毒洗涤管理,严防传染病传播。 从严加强全员培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指南等相关知识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确保全面掌握。9月底前未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从严加强人员全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安保、后勤(含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保洁以及通勤车辆司机等,必须全部实行全封闭管理。 从严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院感防控专项抽查,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旦发现问题,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