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随后,省卫生健康委按专业组建专家组,对照设置标准对建设单位开展复核评估,复核通过的纳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序列。 纳入建设序列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与省卫生健康委签订共建协议,授予“河南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牌子,正式启动建设工作。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但是鼓励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可申请提前验收。针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的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组,对照设置标准、重点任务和评审细则,现场进行逐项考核。 “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数据等材料,或在考核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建设主体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李红星说。省卫生健康委将依据评审组意见,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重大异议或分歧的,正式授予“河南省区域医疗中心”。 进行动态监督管理以谋求实效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还建立有日常巡查制度和届满复审制度,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且每3年进行一次届满复审。实施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李红星说。 按照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负责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统一管理,对其落实功能定位,承担相关职责任务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内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经常性管理和指导、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巡查,并将巡查情况书面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在届满复审方面,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应在届满前3个月书面申请届满复审。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进行现场复审,对未通过复审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再次复审仍不达标的,取消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资格并撤牌,并通报当地政府。同时,建设主体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严格的监督管理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切实打造一批代表省内先进水平、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区域医疗技术高地,从而带动全省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降低区域内患者外转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健康中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李红星最后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