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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20种新冠病毒防治药物纳入医保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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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常 娟)1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医保局了解到,目前,河南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3月31日。 此次临时纳入的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首自付比例为10%,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范围使用的,其调剂使用的药品费用可纳入医保支付。制剂调剂使用超出规定期限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据省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部分中药临时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是医保部门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实际举措,也是有力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省医保局还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加大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争取将更多群众急需、急用的中医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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