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 玲 通讯员 邹 杰
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国计民生,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对推动健康河南建设、保障全省人民健康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都有哪些亮点? 强化政府职责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以来,河南省医疗卫生和健康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因此,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条例》。 公共卫生工作是卫生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疫情防控,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条例》规定了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动态补充本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医防协同、与社区联动,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老龄健康、院前急救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此外,还对公共卫生机构从财政和薪酬改革方面予以保障。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 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主要由政府负责保障。 鉴于此,《条例》规定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解决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实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河南省是发展中大省,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城乡之间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 鉴于此,《条例》专设“规划与资源配置”一章,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和健康资源进行了详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趋势、医疗卫生与健康服务需求,科学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此外,《条例》还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医院、专业卫生机构的配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健康设施等健康资源配置条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是制约河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条例》规定,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条例》明确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在城区之外,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若干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同时,《条例》指出,“支持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点”。 此外,《条例》规定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补偿机制和养老政策,实现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 促进全民健康 近年,河南省在健康促进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人均期望寿命等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南省将健康促进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用立法进行固定。 《条例》规定实施健康教育规划和计划,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和技能,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完善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开展居民营养状况监测,提升公众健康营养水平等条款。 鼓励科技创新 河南省虽是医疗卫生资源大省,却不是强省,只有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等方面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才能实现基础研究、创新性成果重大突破。 因此,《条例》规定整合资源建立药品研发创新平台和开放实验室,提升药品创新能力;加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设重点方向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以平台建设带动关键技术的提升与成果转化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