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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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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医用气体安全管理指南 5.6.3 施工维修 5.6.3.1 严格执行动火制度,每次动火前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在设备、管道上动火时,氧气含量必须控制在23%以下。 5.6.3.2 医用气体系统维修应采用维修工作许可备案制度。 5.6.3.3 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道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5.6.3.4 施工、维修后的氧气管系,其中如有过滤器,则在送氧前,应确认氧气过滤器内清洁无杂物。氧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 5.6.3.5 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5.6.3.6 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必须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 5.6.3.7 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压力及泄漏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氧气管道的压力试验介质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当使用氮气做试验介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b) 设计压力大于4.0MPa(兆帕)时,氧气管道禁止用气体做压力试验。氧气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c) 管道做压力试验时,水压试验压力等于1.5倍设计压力,且埋地管道不得低于0.4MPa,气压试验压力等于1.15倍设计压力,且不得小于0.1MPa,试验的方法和要求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规定进行; d) 氧气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介质应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管道内气体压力达到设计压力后保持24h(小时),平均每小时泄漏率对室内及地沟管道应不超过0.25%,对室外管道应以不超过0.5%为合格。 5.7 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5.7.1 应结合本单位医用气体的使用情况,设置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医用气体监测和报警系统。 5.7.2 为便于运行管理,医用气体监测与报警宜集中设置。 5.7.3 可使用医用气体气源报警器,宜采用声光信号报警器,并满足下列要求: a) 气体气源报警器应安装在24h有值班人员监控的区域内; b) 气体气源报警器的用电电源应接入机构的应急备用电源; c) 应每月至少一次对医用气体气源报警器进行检查和测试。 5.8 劳动保护 5.8.1 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上干净易脱的低温防护手套和护目镜,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面罩。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脚套在皮靴外面。 5.8.2 机房操作区(包括流动岗位)作业时间内8h连续接触噪声,最高不应超过85dB(分贝)(A)。现有机房的噪声超过标准的,应设隔声装置或单独的隔声操作室。对不能设隔声操作室的区域或岗位,应给操作人员配备耳塞或耳罩。 5.8.3 涉及低温、噪声等职业危害的岗位,现场应设置相应的职业危害告知标识和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识。 5.8.4 在进入通风不良且有发生窒息危险场所处理液氮及其他气体时,必须分析大气含氧量,当含氧量低于19.5%(体积分数)时,操作人员必须戴上自供式防护面具,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操作处理。 5.8.5 操作人员进入病房或污染区后,应按照感控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相应防护用品。 6 应急管理 6.1 一般要求 6.1.1 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储备足够的维修配件及应急物资,宜配备一定数量的可用气瓶直接为末端设备供气的转换装置。 6.1.2 应急气源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储备保证生命支持区域≥4h的用气量。 6.1.3 与医用气体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约定应急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急服务。 6.1.4 应急事件发生后,应对其进行后续评估,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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