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卫生监督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稳步推进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多项卫生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先后六次荣获“全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次荣获“全市群众最满意的基层站(所)”荣誉称号,被省爱委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被商丘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被中共民权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2017年,按照省政府对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总体部署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活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12345”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一个目标,促进社会和谐。
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促进执法关系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形象,不断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意识和水平。
二、融合两个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一)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服务领域和公共卫生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三)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将卫生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实而有效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将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行政调解,减少纠纷和诉讼案件,促进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有机融合,形成调解合力。
三、夯实三个基础,为民务实清廉。
(一)规范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为。为进一步增强卫生监督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宗旨意识,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员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全体卫生监督员宣誓活动,并组织唱响河南卫生监督之歌,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三十条》,增强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
(二)优化便民举措,努力服务群众。完善服务承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推行一站式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模式;公开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实行“零距离、零障碍、零积压、零差错、零收费”服务,履行“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2016年上半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78项,答复咨询近30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加强队伍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素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卫生监督员的政治意识和综合素养,树立“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外部评价促服务。通过回访、暗访、座谈会等形式,围绕服务态度、执法规范、工作作风、违规违纪等方面,对执法人员进行评价,把执法人员的行为置于服务对象的监督之下,较好地解决了过去重执法轻服务、重监督轻指导、重权利轻责任的问题。二是内部考核保质量。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科室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年终评先挂钩,有力地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升。三是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发现和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大力宣传,努力形成争先创优、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四项措施,执法保障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把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围绕“基层提升年”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中多发、易发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涉及行政管理、业务管理、行风和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67项,实行综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包括首问负责制等18项工作制度,公示服务流程,公开行政管理、行政处罚和自由裁量规范标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做好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等工作。凡涉及投诉举报的案件,由法制与稽查科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100%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加强法制稽查和责任追究。一是以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监督效果、群众评价等为主要内容,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跟踪稽查;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卫生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几年来,我所未发生因行政处罚不当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实施卫生监督专业化和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加强五项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一)完善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有效整合服务窗口,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模式。优化程序做到“三个一次性告知”:受理材料一次性告知、卫生要求一次性告知、不合格原因一次性告知;优化服务实行“三化服务”:窗口服务人性化、上门指导超前化、现场审查规范化;保障措施做到“三到位”:制度完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到位。二是制定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书面承诺公示制度和缺件备忘制度。三是探索“互联网+卫生监督”,完善信息报告和卫生监督业务管理系统,配备移动执法终端26部、现场执法记录仪10部,应用二维码公示制度等,打造“数字卫监”,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二)持续优化服务,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在“民权卫生监督”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需提交材料清单、审批期限、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及服务电话等相关事项,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制定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改进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指导。一是结合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指导工作。二是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针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相关业务科室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在结案前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针对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告知其存在的问题和处理要求;针对部分放射诊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实施约谈,提出改进措施;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乡村医生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指导各单位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指导城区卫生室开导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等。
(四)坚持平等协商,推进行政调解。在投诉举报、行政争议、民事纠纷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分工,按专业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今年,针对某卫生室医务人员造成患者伤害案、两起因医疗美容造成伤害案、因保健食品销售区域问题引起纠纷案等,经卫生执法人员调解,均得以顺利解决。通过几起案件的调解,充分发挥了卫生监督部门职能作用,稳步推进行政调解,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一是面向全体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在“民权卫生监督”网站开设专栏,并通过飞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形成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