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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快车 南阳市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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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搭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快车 南阳市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
 

搭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快车
南阳市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

   本报讯 2017年12月20日,南阳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南阳市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扶持措施的通知》,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等7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南阳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立项、医改和投资模式方面,南阳市出台4项措施: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简化办事程序,对纳入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审批范围的,开通联审联批等绿色通道;出台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措施,建立突出中医药特色的运行新机制;鼓励吸纳社会资本,举办中医药特色突出的康复机构、护理院或健康养老机构;依据《中医药法》制定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
    在加强中医药的财政投入方面,南阳市要求市、县(区)财政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逐年增加;建立完善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每诊疗1人次,门诊患者补助10元,住院患者每床日补助10元,按上年度实际门诊人次和出院床日人次计算;增加财政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投入;支持仲景书院开展“仲景国医传人”、高端经方人才培养,每年给予经费50万元,纳入市财政预算范围;落实《南阳市“十三五”张仲景医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531”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在合理规划、整合使用河南省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资金、市财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争取中医药发展公益基金项目。
    在加强中医药服务医疗保险政策扶持方面,南阳市对二级、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的住院患者,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1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对三级中医医院医疗保险政策按二级医院标准执行;患者到三级中医医院就诊,可以不办理转诊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将治疗效果好、服务价格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中药配方颗粒剂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报销;实行门诊统筹后,对使用中药饮片、制剂、非药物疗法(如用于治疗性的艾灸、拔罐、刮痧、推拿等)及传统康复诊疗项目纳入统筹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较其他诊疗、康复服务提高10%;探索对中医优势病种定额支付方式改革;对开展桡骨远端骨折、锁骨骨折、跟骨骨折、肛肠类疾病等中医优势病种实行中医单病种定额支付,与西医同病同价;制定具体单一病种定额支付标准;实行中医药同行评议机制;在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医药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科研立项、成果奖励方面建立并实行同行评议、评定机制。
    同时,南阳市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与应用,简化中药制剂的申报、审批、备案程序,降低报批成本;打响“南阳艾草”品牌,积极支持本地企业申请艾条、艾灸等系列产品的准入许可、文号注册;对报批和备案过的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共同使用;支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允许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委托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其他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调整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普及中医药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把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张仲景文化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学生教材,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及科普知识;大力支持中医药社团组织,加快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乔晓娜  方 圆  张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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