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医诊所成为中医服务于民的重要窗口 □吴 华
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进程中的大事,中医药事业从此有法可依,有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医的“春天”来了。 自古以来,中医药根植于群众之中,治病救人,具有“简、便、验、廉”的优势,深受群众欢迎。中医发展至今,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中医药的生命力就在于实践性、临床有效性。同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顺应形势,适应了中医发展的需要。 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提供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法》相关规定指出,申办者备案即可,不需要审批,这就减少了诸多与中医诊疗技术行为无关的行政设置。 久旱逢甘霖。民间掌握中医疗法的中医人对《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药法》的相关规定,无不拍手称好,认为没有了“高门槛”,自己就能开诊所,悬壶济世,泽被乡里。中医讲究“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基层中医人若在当地开办中医诊所,因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会为中医诊疗工作提供便利,便于为群众提供更好的中医药服务。 笔者有一位学西医的朋友,他一直在家乡开诊所。开始时,他同其他诊所的医生一样,以西医西药为主。不知不觉间,他对中医越来越有兴趣,并参加了中医成人教育学习。工作之余,他还不定期赴河南某老中医处学习仲景经方、验方。迄今为止,他与中医的渊源已有20年。现在,他主要采用中医药疗法为患者治疗疾病,在当地已小有名气,周边乡镇慕名找其求诊者络绎不绝。近日,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中医诊所正式挂牌运营,这也是得益于《中医药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 中医诊所的发展,关键在于留住人才。相关部门考虑周全,统筹得当,制定相关协同政策,比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医师多点执业规定等,促使中医诊所成为中医人才施展才华的重要平台和临床中医实践的重要平台,成为中医人才成长的“摇篮”。这些均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 (作者供职于开封市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