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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成为全国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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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李景春)继河南被确定为传染病分类监督工作试点后,1月22日,在河南省信阳市召开的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研讨会上,河南省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确立为全国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传染病防治监督处处长妥佳出席并主持研讨会。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辽宁省等省(直辖市)监督机构消毒监督管理专家及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信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熊正尧致辞,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欢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处长李红星代表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发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讲话。 会上,安徽省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首先介绍了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初稿)。针对该方案(初稿),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中讨论。经过集体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初稿)。 按照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初稿),会议明确,根据不同地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和类别,选择在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7个省(直辖市)开展此次试点工作,并要求每个省(直辖市)至少选取一类、二类和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各10家,有条件的省份可适当扩大试点范围。 消毒产品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初稿)要求,各地应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实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模式,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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