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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自2月3日起,南乐县卫生监督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饮用水供水单位管理制度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水质检测情况,对人员密集的车站候车区、大型商场超市、住宿、美容理发店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用品消毒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限期改正。春节期间,南乐县卫生监督所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并科学有效处理群众关于公共场所、医疗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投诉举报,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陈述明 常路斌/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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