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计划生育家庭特扶金及时足额到位
本报讯 (记者丁宏伟 通讯员程瑞军) 9月3日,记者从泌阳县财政局和卫生计生部门了解到,为了落实《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标准,该县早谋划、早宣传、早办理。 目前,该县已按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将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调整标准所需资金已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该县财政局、卫生计生部门已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