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为贫困患者减免7项费用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从11月1日起,河南省人民医院推行惠民新举措,住院患者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享受惠民医疗服务,包括减免院内会诊费、重症患者转运费、航空救援费等共计7项优惠措施。 这7项优惠措施包括免院内会诊费,免院内理发费,免院内停车费(须遵守医院保卫科关于院内车辆管理的相关制度),免院内陪护床费(须遵守对患者陪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免重症患者转运费(须遵守危重症患者转运相关规定),免航空救援费(须符合省人民医院航空救援相关规定),减免符合相关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患者出院结算经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直补后,医保范围合规自付费用方可实施惠民医疗服务住院费用减免)。 参加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符合以下4项条件之一的居民可享受优惠措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同时,转诊条件必须符合分级诊疗相关要求。 患者在门诊办理住院证时,用本人的身份证实名办理,住院证上会有一人一码的登记号;之后,到入院收费处录入登记号,系统就可以自动识别患者是不是惠民服务对象,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标示出来。被标示的患者,将可按照省人民医院惠民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患者需要在办理出院时提供身份证和贫困证的复印件。新举措实施后,住院费用规定范围内最多可报销90%。 由于居民的贫困状态是动态的,河南省人民医院信息系统也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步更新。新增的贫困患者,可以在第一时间享受到惠民医疗服务。 之前,省人民医院先后与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对接惠民医疗服务对象身份信息数据,并最终与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对接了现行的贫困人口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