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旸)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下发《河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准入条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进行全脱产培训,通过考核后才能从事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方案》明确,各地拟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许可开展产前筛查或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拟从事相关技术服务的人员为培训考核对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全脱产培训,通过考核后才能从事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全省还将优先培训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急需的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培训采取理论授课和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的是通过培训使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专业技术人员熟悉出生缺陷防治政策、法规等相关理论知识,掌握常见的出生缺陷病因机理、诊断治疗、咨询干预、监测评估等防治技能。其中,产前筛查技术包含的产前咨询技术培训时间至少3个月,胎儿超声筛查技术培训时间至少3个月,孕妇外周血生化免疫筛查技术培训时间至少2个月;产前诊断技术包含的遗传咨询技术培训时间至少6个月,超声产前诊断技术培训时间至少6个月,生化免疫技术培训时间至少3个月,细胞遗传技术培训时间至少6个月,分子遗传技术培训时间至少6个月。 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系统培训必须在省级产前诊断中心及省外具有产前诊断技术资质的省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达到相应的培训时长要求,或者在河南省的省级产前诊断中心从事产前诊断辅助工作达到规定时间。其中,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3家省级产前诊断中心作为河南省的培训机构,承担责任片区内培训对象的培训工作。 据了解,产前诊断技术考核分为遗传咨询、医学影像(超声诊断)、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5个项目;产前筛查技术考核分为产前咨询、胎儿超声筛查、孕妇外周血生化免疫筛查3个项目。培训项目与拟参加考核项目一致。每人限报1个类别的1个项目。考核一般为书面闭卷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拟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通过省级考核后,在成绩有效期内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方可获得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拟从事产前筛查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通过省辖市级考核后,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公示后取得服务资格,有省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纳入国家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的相关技术人员,经考核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免于参加省级或省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