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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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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宏伟 通讯员刘国福)为了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近日,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联合印发了《泌阳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泌阳县人民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此次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的原则。薪酬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落实分配自主权、明确经费来源、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试点医院的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按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的3倍以内进行核定,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3倍以内。 据了解,在此次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泌阳县专门成立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序积极稳妥地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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