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姜方方 王怡飞)8月18日,第三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启动。符合申报要求的机构,可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类型包括场馆类、遗址遗迹类、教育科研机构类、医疗机构类、企业类五大类。申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备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展示内容和相应的中医药文化服务或产品;具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展示或互动体验场地,以及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所需的配套设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更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备相应的接待能力;设有专门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建有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队伍,包括专兼职人员、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应具备中医药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接受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培训,具备一定的讲解、演示等能力;建有专门的网络平台,或在主办单位的网络平台上设有中医药文化栏目等,并且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设有文化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所有申报单位须进行报送材料书面审核、论证,实地考察等。成为创建单位后,还须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创建为期两年。 创建单位创建期满后,经专家组评估通过,并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命名为“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