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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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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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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院惩防体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中央巡视工作新要求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国卫办医函〔2019〕837号)有关要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河南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电子版可从“河南医政”官网下载),请各级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巡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医院惩防体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巡查范围

原则上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

巡查重点

一、公立医院党建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检查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是否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等工作上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是否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是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是否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否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行政领导人员是否按照《公立医院行政领导人员职业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参加培训,三级公立医院是否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党支部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情况,是否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完备。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全覆盖,实现应建尽建。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是否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是否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否加强医改政策学习;是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是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否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否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有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责。

二、行业作风建设     1.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情况。主要看是否认真学习并有效贯彻落实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是否建立行风组织架构,确定符合工作需求专职人员配置数量;是否形成与上级部门顺畅衔接机制,以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是否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规章等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是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是否落实廉政建设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否发现典型案例并严肃处理,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实现“以案促改”。
    3.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可持续推进;是否在推进行风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是否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41号)等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管,落实“六加强”,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价格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价格管理系统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
    4.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主要看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不准”规定的落地;是否按要求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医学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
    5.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医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情况。主要看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围绕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重点巡查医改各项主要指标、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工作情况;核查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工作情况;核查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

三、运行管理      1.围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重点巡查各项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看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绩效考核制度实施情况,远程医疗服务开展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要求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是否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要求;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并有效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否有效推进医疗临床路径管理及单病种质量控制;是否有效开展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安全管理;是否实施合理用药、临床用血管理,确保用药和用血安全;是否落实优质护理服务要求,持续改进护理服务;是否有支持优质护理服务向纵深开展的保障措施;是否及时修订并执行感染防控各项制度、流程,是否根据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全院、全员、全方位培训,是否规范开展医院感染日常监测、目标性监测、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等,是否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污水各环节的规范操作及质量管理;是否加强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疾病应急救助体系;是否实施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是否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以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工作;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管理工作;是否按照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等要求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体系;是否按照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及医疗质量控制要求开展制度建设并贯彻落实。
    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否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决算管理和监督;预决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内部公开;资产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履职需要;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是否规范;财政项目资金预算绩效和执行进度双监控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建立价格管理委员会,职责是否明确,是否认真履职;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并明确岗位职责;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调价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含电子清单)制度、医疗服务价格自查制度和价格投诉制度等。
    3.围绕法制规范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主要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院内法治建设内容: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等新近出台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设备和基建招标制度和流程,有严格管理和审批程序。
    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情况。主要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是否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并有相应支持制度安排;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内部控制落实情况。主要看是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是否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相关制度,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组织实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巡查工作。每所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采用自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方式,自2020年10月启动,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委属委管医疗机构的巡查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完成本辖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现场巡查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相关医疗机构围绕本次巡查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对照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结合实际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施跟踪问效。为减轻基层负担,此次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二)实地巡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巡查组,在医疗机构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现场巡查。巡查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理论测试、模拟操作、预案演练、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进行,从孤立的、偶然的问题中寻找系统的、必然的问题。巡查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
    (三)监督整改。医疗机构在巡查结束后2个月内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整改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021年1月、2022年1月前将上一年度巡查工作报告报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2022年6月报送整体工作情况。

巡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医院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持续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二)聚焦问题整改。各地要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章立制,促进医院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巡查纪律。各地要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各被巡查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不直接处理医疗纠纷及其他上访事件。各地要加强巡查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规范巡查程序;要对巡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形成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要加强医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规范巡查工作程序,不断探索科学巡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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