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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20年11月5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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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陈述明  通讯员佀晓阳 王淑玲 管松丽)为贯彻国家和省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精神,落实各项生物安全防范措施,自10月22日开始,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全市实验室生物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如图)
    此次检查持续十多天,采取不听汇报、直奔现场、依法检查、集中反馈、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实验室设立单位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实验活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管理、人员管理和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在督导检查期间,专家组对近期申报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单位,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BSL-1、BSL-2备案现场审核标准》进行了验收;濮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目前已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但未及时申报备案和违规操作的生物实验室依法进行了处罚。
    此次检查,全市共组织抽查了6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6个县(区)直属医疗卫生机构,46个乡镇卫生院,72个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检查组发现,濮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能够按照“属地负责,全面排查、重点管控”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实验室设立单位基本能够在生物安全能力维持情况下,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实验活动。但一些实验室存在人员自我安全意识薄弱、设备操作不规范、实验室整体布局不合理等现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分别以县(区)为单位,集中进行了问题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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