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李 蓓 吕龙飞)将整体卫生监督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划分为四大类30个小项考评指标,每小项指标根据重要程度赋予一定的权重系数和指标阈值,以此作为全省卫生监督评先评优、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11月11日,河南启用新版卫生监督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切实加强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新版河南卫生监督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试行)包括市级评价指标和县(市、区)级评价指标两大部分。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指标、重要指标、关键指标和单向指标四大类和30个小项指标,但是权重系数和指标阈值依据工作实际而不同。其中,基础指标包括被监督单位建档率、被监督单位信息底档维护率、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卡填报及时率等23项内容;重要指标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覆盖率、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和职业卫生尘毒专项监督覆盖率;关键指标包括省级案卷评查结果排名,一般程序“零办案”。市级单项指标包括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创建、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工作;县(市、区)级单项指标包括规范化卫生监督机构创建、市级(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把卫生监督综合绩效考核作为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加强对卫生监督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客观地进行自查、考评,确保相关资料和评价结果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对于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