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旸 王正勋)在日前召开的焦作市卫生健康大会上,《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 《实施意见》明确了5个方面22项重点,以推进焦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健全服务体系 发挥独特优势 焦作市一是大力加强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各县(市)中医医院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中医行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完善中医药信息统计制度。二是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主导作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建设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基地,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通过开设名中医养生大讲堂等方式,面向群众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三是提升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独特优势。四是强化中医药在康复中的核心作用。五是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协同作用,加强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大力弘扬治未病理念,强化防患于未然的健康意识。 改革培养模式 巩固优化队伍 焦作市一是鼓励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能力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中医青年骨干人才。二是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队伍建设。四是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完善中医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 提升中药质量 推动产业发展 焦作市一是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加强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培育和仿生栽培,加强道地药材产地加工和产地仓储能力建设等。二是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三是鼓励支持中药制剂配制。四是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等。五是做大做强中药产业,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 坚持守正创新 推动开放合作 焦作市一是挖掘和传承精华精髓,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普查登记,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鼓励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授徒活动,挖掘更多的中医药文化资源。二是推进“旅游+中医药养生”融合发展。三是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管理机制。四是推动中医药开放交流,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和学术文化优势,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制药、服务业等方面加强国内外深度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中医机构和中药企业“走出去”开展项目建设,提供中医药服务。 完善管理机制 制定保障政策 焦作市一是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健全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体现临床医疗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二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探索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三是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成立焦作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中医药统筹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全市中医药工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充实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稳步提高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中的占比,将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