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和备案有啥区别? 本报记者 常 娟
一个月前,省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西医诊所备案试点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有序进行中。何为备案,和原来的行政审批有啥不同?很多读者对此产生疑惑。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华。 据田华介绍,行政审批和备案属于两种不同的服务性管理模式。行政审批属于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为了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依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送其从事特定活动的有关材料,并将报送材料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是通过该程序告知行政机关,将要进行某项活动,无须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备案只是一个形式性审查的过程。不是因为备案后才具有了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资格,而是在备案之前就已经具有了资格。 所谓形式性审查,即只是对报送材料的格式、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而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审查责任。而行政审批要求行政机关对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又称为全面性审查),是对材料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查义务。 目前,卫生健康领域限制类医疗技术、消毒产品、诊所等需要备案。限制类医疗技术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种,根据河南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规范及专家共识,目前全省有24种限制类医疗技术。消毒产品备案,主要是要求企业对生产产品进行备案,需要提交《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并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河南已于2018年启动中医诊所备案工作,据了解,目前,全省中医诊所已全部备案(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西医诊所的备案工作各地正在有序推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