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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母乳强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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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灵霞 早产儿是指出生胎龄不足37周的新生儿。中国早产儿的发生率为6.9%。早产儿往往存在器官发育尚未成熟的情况,这为他们以后的健康状况埋下了隐患。早产儿的治疗和综合管理涉及诸多方面,其中,早期的营养支持是早产儿救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早产儿存活及远期生存质量的基础。 什么是母乳强化剂 母乳是婴儿的最佳食品。母乳喂养有助于早产儿尽快建立肠道营养、减少住院期间感染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疾病的发生,并有利于远期神经系统发育。虽然母乳是早产儿喂养的首选,但部分早产儿母亲的母乳不足,无法满足宝宝的营养供给需求。母乳强化剂,又称母乳营养补充剂,是一种包含多种营养素的添加剂,根据早产儿相关营养指南推荐的营养素要求而设计,可弥补早产儿母乳中营养素成分不足的问题。在母乳中添加母乳强化剂,可提高母乳中部分营养素含量及能量密度,满足早产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如何选择母乳强化剂 按照制备原料的不同,母乳强化剂可分为人乳来源、牛乳来源或其他哺乳动物乳来源;按照剂型的不同,母乳强化剂可分为粉状的和液态的;按照蛋白质特性,母乳强化剂可分为水解蛋白的和非水解蛋白的,还包括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的蛋白质补充剂。目前,我国市场上的母乳强化剂为牛乳来源的粉状产品,根据母乳强化剂制剂的可获得情况,母乳喂养的早产儿使用牛乳来源的母乳强化剂是安全、有效的。非水解蛋白或水解蛋白强化剂均可使用。 什么情况下可使用母乳强化剂 母乳强化剂适用于出生体重低于1800克的早产儿。包括宫外生长迟缓早产儿、尚未完成追赶生长的小于胎龄早产儿、因疾病状况限制液体入量的早产儿、出院后早期生长落后的早产儿。 对于有使用指征的早产儿,母乳喂养量达50毫升~80毫升/千克/天时可以开始使用母乳强化剂,同时需注意早产儿个体差异。出生早期不符合使用指征的早产儿,如后期出现生长落后,或因疾病限制液体入量而需要使用相对高能量密度喂养时,可在医生指导下择时使用。母乳强化从半量开始,如耐受良好,可在3天~5天达到标准的足量强化。如耐受差,可适当延长到达足量强化的时间。 使用母乳强化剂的注意事项 母乳强化剂只能加入母乳中使用,不能加入到配方奶中使用。为保证母乳强化剂使用的安全性,常规添加时应按母乳添加剂使用说明进行。强化后的母乳冷藏过程中渗透压会增高,建议使用母乳强化剂时采用现配现用的方式。母乳强化剂用量需遵医嘱,添加剂量要准确,使用前需充分溶解、混匀。家庭中添加母乳强化剂需遵循清洁操作原则。使用母乳强化剂期间,应对早产儿体格生长及生化水平进行检测,对营养素进行差额补充。避免强化不足或过度。 如何配制母乳强化剂 母乳强化剂使母乳能量密度达80千卡~85千卡/100毫升为足量强化,通常是100毫升母乳添加4支强化剂,或25毫升母乳添加1支强化剂;用量减半、母乳能量密度72千卡~74千卡/100毫升为半量强化,每100毫升母乳添加2支强化剂,或50毫升母乳添加1支强化剂。母乳强化从半量强化开始。如早产儿耐受半量强化,3天~5天内应达到标准的足量强化;如早产儿对母乳强化剂耐受性差,可适当延长达到足量强化的时间。早产儿出院后,营养强化强度及时间需根据生长状况决定及调整,如体重增长仍欠佳,请及时到医院复查。 使用母乳强化剂时要监测哪些指标 在生长指标监测中,除需关注体重、身长、头围的绝对增长外,还需关注各指标水平之间的关系。早产儿体重增长速率在住院期间应达到15克~20克/千克/天,出院后早期,早产儿体重增长速率应达到25克~30克/天。血生化监测内容包括血尿素氮、血钙、血磷和碱性磷酸酶,还需进行血红蛋白水平监测。 何时可停用母乳强化剂 母乳强化剂使用时限主要由早产儿体格生长状况决定,当适于胎龄儿体重、身长及头围位于同性别同龄儿的第25~50百分位时、小于胎龄早产儿达到第10百分位时,可逐渐停止添加母乳强化剂。母乳强化剂减停期间,需监测早产儿的生长情况和血生化指标,如生长速率、各项指标的百分位数下降或血生化指标出现异常等,可酌情恢复部分母乳强化。如果减停期间监测到早产儿的体重百分位明显下降,则需要重新恢复部分母乳强化。 (作者供职于南宁市武鸣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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