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属于我国规定的丙类传染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麻风杆菌主要侵犯人体的皮肤、周围神经、上呼吸道黏膜和眼睛等,若治疗不及时,可使患者出现声音嘶哑、眉毛脱落、兔眼、狮面等症状。 麻风病是世界上较古老的疾病之一,在我国已流行2000多年。麻风病最早见于宋代《太平圣惠方》,元代朱震亨在《丹溪心法》中对麻风病一词首次做了解释。 麻风病的“防”与“治”是密不可分的。在医学不发达的年代,麻风病无法被治愈。为了控制麻风病的传播,人们在不同时期采取了不同措施,但隔离是整体策略、是预防的主基调。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了麻风病防治政策,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开展麻风病特别行动计划,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对现症患者的家属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健康检查。目前,麻风病没有疫苗可预防,最有效的预防措施是发现潜在患者并给予联合化疗。 从1953年开始,我国对麻风病治疗采用氨苯砜单用治疗方法。细菌阴性、皮疹数量比较少的结核样型麻风病患者采用氨苯砜治疗2年~3年后可以完全治愈;细菌数量多的瘤型麻风病患者完全治愈,则需要更长治疗时间,进而患者易出现耐药菌株。由于氨苯砜耐药麻风菌株的出现和流行,导致一些新感染的麻风病患者在未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单用氨苯砜治疗无效。在氨苯砜耐药麻风菌株日益流行的形势下,国内部分地区开始将氨苯砜和利福平联合使用治疗瘤型麻风病。这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治疗瘤型麻风病的方法一直持续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联合化疗实施前。为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奋斗目标,1982年原国家卫生部印发了文件,规定对麻风病采取利福平、氨苯砜和氯苯齐明联合化疗,并提出拒服氯苯齐明的患者可改服乙硫异烟胺或丙硫异烟胺。截至目前,治疗瘤型麻风病的方法还是利福平、氨苯砜和氯苯齐明3种药物的联合化疗。少菌型麻风病患者联合化疗6个月,多菌型麻风病患者联合化疗12个月,即可达到治愈目标。 自2004年起,中央财政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专项,各级政府也给予稳定的资金投入。目前,我国对麻风病的诊断和治疗实行免费政策。为了鼓励发现麻风病患者,各级政府实行报病奖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此外,民政等部门也为麻风病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生活救助等。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就,麻风病实现了基本消灭的目标。消灭麻风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病例早发现、早治疗,预防畸形和残疾;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水平,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和偏见。 (徐亚珂 赵 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