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给水排水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7.3 应急技术措施 7.3.1 应结合本单位给水排水处理设备和系统的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7.3.2 给水排水系统应急预案应包括停电应急预案、爆管抢修应急预案、设备故障停机应急预案、医疗废水泄漏扩散应急预案、污水排放不达标应急预案等。 7.3.3 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演练2次,详细记录演练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并再次进行应急演练。 7.3.4 应急事件发生后,应对其进行后续评估,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再发生。 7.3.5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7.3.5.1 应急组织架构、成员及各自的职责。 7.3.5.2 应急处置启动条件及授权人。 7.3.5.3 应急处理流程。 7.3.5.4 通信联络方式。 7.3.5.5 应急物资和存放地点。 7.3.5.6 事故处理的善后措施。 7.3.6 应急演练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7.3.6.1 应急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7.3.6.2 应急演练的过程。 7.3.6.3 应急演练现场照片或录像。 7.3.6.4 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 7.3.6.5 针对演练评估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7.3.7 应急物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7.3.7.1 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 7.3.7.2 应急物资应有目录清单。 7.3.7.3 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签字。 7.3.7.4 应急物资的使用记录。 7.3.8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7.3.8.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3.8.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3.8.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3.8.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3.9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6部分 电梯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4 管理要求 4.1 人员管理 4.1.1 使用30台及以上电梯的,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4.1.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 4.1.3 电梯维修和维护保养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即电梯作业(电梯修理 T)。 4.1.4 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1.5 对电梯作业人员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2 制度管理 4.2.1 安全管理制度 a) 安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b) 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c) 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d)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f) 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g)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h)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i)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