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索晓灿)9月17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印发《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鼓励具有医学背景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带徒授业,严格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 《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为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负责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将建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学习实践管理制度,衔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报名,提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实施细则》明确,河南省每年组织一次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考核专家分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获得河南省中医管理局颁发的由国家统一印制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为考核专家认定的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在河南参加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可申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执业注册。在省外经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拟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的,应在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组织或指定的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注册。此外,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定期参加培训考核。 《实施细则》还规定,在河南省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在河南执业时间满5年、执业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需要提醒的是,《中医药法》实施前(2017年7月1日前),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拟在河南省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人员,须向长期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其中,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的申请登记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