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明杰 通讯员吴向东)日前,新县出台5项举措认真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严格执行《新县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对家庭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救治救助。目前,全县共对18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8.4万元,有效解决了患者家庭无力治疗等实际困难。为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全县对再次申请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还要审核上次住院的治疗情况。 该县积极督促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属于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有残疾证的由残疾人联合会代为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截至目前,全县在册患者已全部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该县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其住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在省、市、县级医疗机构限价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按照65%、70%和80%的比例进行支付,职工医保根据当地情况提高5个百分点支付;从2018年起,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将居家服药的患者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报销比例不低于65%。 开展社会救助。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定期邀请信阳市精神病医院专家,入户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办理残疾证。截至目前,全县已办理精神残疾证1000余个。2014年,新县率先行动,由县财政部门出资,按照贫困户160元/月、非贫困户100元/月的标准,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按照60元/月的标准,为三、四级贫困户家庭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补贴。同时,县残疾人联合会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按照每人每年400~500元的标准予以发放,仅2018年就为居家服药患者发放服药补贴6.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 向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奖金。该县根据《新县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乡(镇)政府与其监护人逐一签订《有奖监护协议》,依法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2400元/年/人的标准,将Ⅲ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年底,全县已为322位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奖金45.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