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变换工作单位,但继续从事放射工作,在后一个单位不需要上岗前体检,所作健康检查,属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对岗前检查的解释,岗前健康检查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下列人员应进行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等。调出单位前应做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据《放射卫生监督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