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 玲 通讯员 来志刚
2021年,《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正式实施,为战胜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治保障。那么,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如何划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评估、预警如何做?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此次《预案》的修订,旨在从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规范善后处置工作和规范保障措施5个方面,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响应与终止、善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7个部分组成,特别是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创造的突出社会治理作用、压实“四方责任”、采取“四早”措施、落实“四集中”原则、建立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等经验进行了固化。 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预案》要求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组织体系,成立省级指挥机构,明确其组成和职责;确定省级指挥机构的执行机构、成员单位、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技术机构等;成立综合协调、防控、医疗救治、社会稳定、科研、宣传、外事、物资保障和大数据支撑等工作组,强化协同联动,统筹、协调、指导、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规范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 《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海关等的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测,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机制;建立包括法定报告、症状监测、临床医生主动报告、舆情监测、公众举报等多渠道的事件信息报告网络,明确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出预警。 规范应急响应与终止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规范实施省、市、县三级分级响应,细化事件发生地各级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响应级别调整、终止的标准和程序。 规范善后处置事项 在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部署下,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社会救助与抚恤,及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及奖励、责任追究,对在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给予合理补偿。 规范保障措施 通过规范技术保障、经费和物资保障、通信与交通保障、科学研究和交流、应急演练等内容,提升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保障和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