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这是我国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对长期照护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培训要求、职业道德等进行规范。 新颁布的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明确,年满16周岁、对长期照护工作感兴趣者均可申报,无性别和学历要求。同时,相关职业均可通过规范培训合格后申报相应等级长期照护师的职业认定。 作为新职业工种,长期照护师是适应长期护理制度发展而设立的,是指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能,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 根据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长期照护师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3个等级。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初级照护师,职业功能分为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应急处置、功能维护4个部分;中级照护师,职业功能分为生活照护、基础护理、对症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5个部分;高级照护师,职业功能分为基础护理、疾病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4个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