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燃气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5.3.6 事故维修流程如下: 5.3.6.1 当发生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启闭电器开关等,并应及时向城镇燃气供应单位报修,不得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 5.3.6.2 城镇燃气供应单位接警后,应及时派出有维修资格的人员到现场进行抢修。 5.3.6.3 在维修作业现场,不得接听和拨打电话,移动电话要处于关闭状态。 5.3.6.4 维修人员进入燃气泄漏场所,先控制气源、消除火种、切断电源、通风并驱散积聚室内的燃气。 5.3.6.5 维修要准确判断故障点,彻底消除隐患。当未查清故障时,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并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3.6.6 维修作业时,为避免由于维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要采取防爆措施,严禁产生火花。 5.3.6.7 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安全后,维修人员方可撤离。 5.3.7 液化石油气设施出现大量泄漏时,应进行有效控制,抢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7.1 当现场条件许可时,宜直接使用阀门、法兰抱箍或者用包扎气带包扎、注胶等方法控制泄漏;同时,应采取倒罐措施,将事故罐的液化石油气转移至其他储罐。 5.3.7.2 液化石油气管道泄漏抢修时,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方法消除泄漏,当泄漏的液化石油气不易控制时,可采用消防水枪喷冲稀释。 5.3.7.3 液化石油气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液化石油气积聚在低洼处或其他地下设施内。 5.3.7.4 抢修作业过程中,应防止液态液化石油气快速气化造成人员冻伤事故。 5.3.7.5 抢修作业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6 应急管理 6.1 一般要求 6.1.1 应按国家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6.1.2 发生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6.1.3 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演练1次,详细记录演练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并再次进行应急演练。 6.2 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原则,划分风险等级,并设置燃气系统风险分级管控风险点告知卡。 6.3 应急技术措施 6.3.1 制订应急预案 应结合本单位燃气系统的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3.2 应急预案应包括内容 6.3.2.1 应急组织架构、成员及各自的职责。 6.3.2.2 应急处理流程及处置措施;参见本指南5.3.6、5.3.7。 6.3.2.3 安全防护和人员的组织、调度和保障措施等。 6.3.2.4 事故处理的善后措施。 6.3.2.5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识别与安全评价,制订长期的预防措施。 6.3.3 应急演练记录应包括内容 6.3.3.1 应急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6.3.3.2 应急演练的过程。 6.3.3.3 应急演练现场照片或录像。 6.3.3.4 应急演练的效果评估。 6.3.3.5 针对演练评估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6.3.4 应急物资应包括内容 6.3.4.1 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 6.3.4.2 应急物资应有目录清单。 6.3.4.3 应急物资应定期检查、签字。 6.3.4.4 应急物资的使用记录。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