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19日,焦作市要求,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据了解,今年7月,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就印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三定三统一”(指定报告人、报告时间、报送单位,统一报告情形、报告方式、报告流程)的强制报告工作机制,压实责任,健全机制,规范流程。截至目前,该市已经报告了7例案例,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 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及时固定证据,有力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11月19日,焦作市邀请专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邀请律师从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的角度进行了讲解,邀请检察官用鲜活的案例给医务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邀请公安民警围绕几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授课。 焦作市要求,要全面履职尽责。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强制报告工作的统筹管理,定期组织联席会议研究讨论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侵害的未成年人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留存证据、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发挥好未成年人的“前哨站”和“救治站”作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进一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要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培训,重点梳理关键科室、关键环节、关键人员,要让每一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强制报告流程,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卫生健康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指导、监督,通过不定期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每年12月1日前上报辖区工作开展情况。焦作市卫生健康委也将会同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检,并将落实强制报告情况作为医院考核、评级的重要内容,通过层层压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实见效。 (王正勋 侯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