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电梯系统安全管理指南 5.3.1.7 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要求: a) 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方能参与维保工作; b) 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保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c) 对电梯进行维保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d) 电梯维保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保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e) 维保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f)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g) 电梯在维保期间严禁载客; h) 电梯在试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i) 应熟悉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性能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j) 严禁同时在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个区域进行维保的交叉作业。 5.3.2 电梯改造、修理要求 5.3.2.1 电梯改造主要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a) 改变电梯的额定(名义)速度、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轿厢自重(制造单位明确的预留装饰重量或累计增加/减少质量不超过额定载重量的5%除外)、防爆等级、驱动方式、悬挂方式、调速方式或控制方式; b) 改变轿门的类型、增加或减少轿门; c) 改变轿架受力结构、更换轿架或更换无轿架式轿厢。 5.3.2.2 电梯重大修理主要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a) 加装或更换不同规格的驱动主机或主要部件、控制柜或其控制主板或调速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夹紧装置、棘爪装置、限速切断阀(或节流阀)、液压缸、梯级、踏板、扶手带、附加制动器; b) 更换不同规格的悬挂及端接装置、高压软管、防爆电气部件; c) 改变层门的类型、增加层门; d) 加装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等,改变电梯原控制线路的; e) 采用在电梯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箱或其按钮的外围接线以外的方式加装电梯IC卡(集成电路卡)系统等身份认证方式。 5.3.2.3 电梯一般修理主要包括以下施工内容: a) 修理或更换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门锁装置、控制柜的控制主板和调速装置; b) 修理或更换同规格的驱动主机或其主要部件、限速器、安全钳、悬挂及端接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回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夹紧装置、限速切断阀(或节流阀)、液压缸、高压软管、防爆电气部件、附加制动器等; c) 更换防爆电梯电缆引入口的密封圈; d) 减少层门; e) 仅通过在电梯轿厢操纵箱、层站召唤箱或其按钮的外围接线方式加装电梯IC卡系统等电梯认证方式。 5.3.2.4 电梯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