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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罕见病 中西医应构建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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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8年6月5日 星期二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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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罕见病 中西医应构建合作机制
 

面对罕见病 中西医应构建合作机制
□孟长海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计收录121个病种。笔者细看目录后,感觉这些病名基本上是现代生物学意义上的名称,没有中医的病名。难道中医没有罕见的疾病吗?实际上,中医在临证的过程中,也有不少疑难疾病。从古至今,中医在认识上没有注重创新与宣传,以至于在罕见病目录的发布与宣传方面,中医病名不多,这属于正常现象。
    针对罕见病,中医、西医应该持什么态度呢?笔者经过综合分析,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一些罕见病对于中医、西医来说,都属于难治疾病。管理部门之所以发布罕见病目录,其原因就是这些疾病罕见、难治。有时候,一个家庭里有一个人患了罕见病,可能去很多家医院就诊,也治疗了很多年,却没有得到明确的诊断,甚至有一些罕见病被医生诊断清楚了,却无药可治。这就是目前罕见病、疑难疾病的治疗现状。因此,从国家层面发布这样的信息,就是对中国医学界提出了新的命题,医生应积极采取措施攻克这个命题了。
中西医保持合作是一种必然
    目前,我们该怎么办呢?西医学、中医学是两种不同的医学体系,具有不同的特色和优势,也有不足之处,所以中医、西医应团结合作,把优势有机地融合起来,始终保持一种合作的态度。笔者认为,中医、西医是可以保持合作,共同攻克命题。医学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对疾病的认识会逐渐深入,迟早会有研究结果的。有时候,一些学者认为中医不分析细胞组织的病变,而是进行辨证论治,有时从经络、脏腑辨证论治,有时从治未病的角度分析、预防疾病等。可是,面对疑难疾病,甚至罕见病,中医是主动认识,积极借助现代医学知识了解,并从中医学的角度进行分析的。这样,疑难疾病与罕见病就是中医、西医共同的研究对象,所以中医、西医保持合作是必然的。
搭建平台,构建合作机制
    那么,中医、西医怎么合作才能攻克疑难疾病与罕见病呢?笔者认为,这需要建立一个合作机制。
    一是认识疾病。对于医学工作者来说,要明确疾病的存在是客观事实。那么,依据什么来描述疾病呢?就是用病名。中医、西医都希望疾病名称能反映疾病的本质。那么,这些罕见病的病名反映的是不是疾病的本质呢?从最新的科学研究情况来说,这是一种动态反应,中医、西医对其可以有共同的认识。同时,中医可以运用发散思维,将现代病名融入中医体系,比如艾滋病。针对西医病名,中医可以将其应用于中医范畴。
    二是构建合作机制。这需要中医、西医具有共享的平台。面对患者,中医、西医都有发现权利、认识权利和参与治疗的权利,这是建立合作机制的前提。比如非典,早期治疗时,中医理论与技术不能很好地融入,主要是依靠实验室研究和西医诊疗技术来控制疾病,后来通过大量治愈的病例表明了中医药参与治疗非典的价值和意义,况且无论从短期和长期来看,中医疗法都是有治疗优势的。因此,对于研究罕见病,中医、西医参与诊疗的通道应该保持畅通,在一些综合性医院的科室建设或者中医院的科室建设中,应该保持中医、西医并存,这就为沟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中医、西医共同参与治疗,可以有效弥补双方的不足之处。
    三是成果共享。目前,现代研究有一些门户之见,研究成果互不相认的现象依然存在,关键是因为没有统一的科研体系,研究成果无法充分共享。比如,一些研究成果,中医认为有疗效,可是,待研究成果公布出来时,一些人士产生了质疑;西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在中医看来也不太可靠,对于中医来说没有参考、使用的价值,最终中医、西医被限定在各自的体系中。那么,在罕见病研究方面,能不能形成统一的科研体系呢?能不能从最初的设计到成果的出现都打破门户之见,进而形成中医、西医都认可和可以共享的科学成果呢?
    这一次,国家管理部门公布的罕见病目录,笔者希望是拉开中医、西医进一步融合的序幕。在疾病面前,中医、西医应该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发挥优势,相互补充。希望中医、西医在合作的前提下、研究的过程中能够达成共识,建立共享机制。(作者供职于河南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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