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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8年8月9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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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大药房内无证行医者
 

一个举报电话
牵出大药房内无证行医者

   近年来,部分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请“医生”,用咨询、免费检测、促销等名义,招揽顾客,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13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百合大药房有坐堂医生,并且医生还开具处方。2017年6月14日,执法人员对百合大药房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崔某在百合大药房坐诊,现场有39张崔某签字的处方,处方上标注有410元、232元、116元、990元等数字。崔某当场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该大药房也不能当场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7年6月20日,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立案,经对该大药房法定代表人李某及坐堂医生崔某进行询问证实,自2017年5月1日起,该大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能查清的非法所得款项为14877元。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13年版),给予该大药房没收非法所得1487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经过法律审核、领导审批后,执法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对该大药房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该大药房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百合大药房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视为放弃陈述申辩。2017年8月25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该大药房。2017年10月12日,百合大药房缴纳罚款1000元、非法所得14877元、滞纳金930元,共计16807元。2017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百合大药房进行复查,未发现诊疗活动,违法行为已改正,此案结案。

案卷评析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使用条款正确,利用多项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确认。证据收集及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处方拍摄了照片,并进行询问相互印证,通过现场笔录、处方、照片、询问笔录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固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执法人员对39张处方进行一一核对,经过询问调查,对百合大药房非法所得进行确认,最终没收非法所得,值得借鉴。本案中,百合大药房超过规定期限缴纳罚款,最后连同滞纳金一起缴纳;执法人员在结案前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复查,确保违法行为已经得到改正后结案,也是本案的一大亮点。

思考与建议

   在药店里,坐堂医生为患者把脉看病开处方,患者看完病后就在药店抓药,这种典型的中医坐堂模式非常普及。但因坐堂医生存在肆意夸大病情、诱导患者多买药等行为,甚至一些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的人员在药店内以“坐堂医”名义进行所谓的健康咨询和义诊,肆意夸大病情,出具假诊断报告,误导甚至诱骗就诊者。对此问题,一方面应引导有资质的药店申请设置坐堂医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无资质的应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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