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的安宁挑起重任 ——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2019年4月十大理赔案例出炉 □王 平 王冬冬 刘富安
随着保险意识的增强,人们的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商业保险在人们生活中的经济补偿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最近,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2019年4月十大理赔案例出炉。每一个理赔案例的背后,都是中国人寿“诚实守信、客户至上”服务理念的体现。中国人寿用真情与关爱温暖人心,托起每个家庭的希望。 案例一 48岁的L先生,1998年9月30日、2000年1月29日先后投保99鸿福终身保险(97版)和康宁终身保险。2019年2月6日,L先生因脑出血身故。获悉该事后,中国人寿主动开展理赔服务工作,当天立案、结案,次日向L先生的家属赔付保险金120万元。 案例二 52岁的Y先生,2018年3月13日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2013版)。2019年1月11日,Y先生在山东省招远市井下工作时被浮石砸伤,不幸身故。中国人寿获悉客户出险信息后,立即安排专人协助客户家属收集理赔资料,快速赔付保险金80万元。 案例三 41岁的S先生,2017年12月9日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8年5月25日,S先生在工作时因溺水,不幸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家属获赔保险金80万元。 案例四 57岁的M先生,2011年11月18日至2016年1月1日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2019年2月18日,M先生在家中突发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理赔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家属,协助办理理赔相关手续,按合同约定赔付保险金73.15万元。 案例五 29岁的L先生,2017年4月1日投保国寿如意随行两全保险。2018年9月3日,L先生在驻马店新蔡县因交通事故,不幸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家属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及时结案,赔付保险金73万元。 案例六 55岁的J先生,2018年3月21日投保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2013版)。2018年10月20日,J先生在北京市怀柔区工地不慎摔伤,经抢救无效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立即联系当地调查核实,很快完成理赔全部流程,赔付保险金60.27万元。 案例七 41岁的S先生,2017年4月29日投保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8年6月11日,S先生在机场航站楼平台施工中,因失足坠楼身故。获悉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主动协助客户家属办理理赔手续,赔付保险金60万元。 案件八 36岁的K先生,2018年8月30日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8年9月16日,K先生在山东省渔船上工作时因意外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家属报案后,立即联系当地核实情况,迅速向家属赔付保险金60万元。 案件九 61岁的J先生,2018年1月1日投保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2013版)。2018年5月28日,J先生在郑州市某公司修理机器时不慎摔伤。2019年2月2日,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级伤残。中国人寿接到客户理赔申请后,立即核实处理,赔付理赔金57.9万元。 案件十 48岁的Z女士,2001年5月12日投保康宁终身保险,2012年6月20日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2019年1月15日,Z女士在医院诊断为乳腺癌。中国人寿接到客户报案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收集资料,快速审核,赔付保险金5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