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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楚栋伦中医诊所发布违法广告被罚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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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 季)近日,郑州楚栋伦中医诊所因为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被河南省工商局指定管辖办理此案的开封市工商局处罚6万元,并停止违法行为。 郑州楚栋伦中医诊所今年2月在某电台的经济广播频道和戏曲广播频道播出“五加参茸口服液”“益生安丸”等药品广告。其中“五加参茸口服液”广告中问诊栏目主持人在介绍该药时说:“花最少的钱,吃上最好的药。”同时,作为非处方药,该广告中未发现“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表述。 在“益生安丸”广告中,学者叶老师介绍该药是最安全的抗生素,能够快速消除胃部的炎症,杀灭幽门螺杆菌等。在该广告中未发现“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的明确表述。 开封市工商局6月接到河南省工商局指定管辖办理此案的通知后,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经对“五加参茸口服液”和“益生安丸”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和第二款“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之规定。开封市工商局遂作出责令当事人整改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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