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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强化抗(抑)菌制剂专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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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 季)日前,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该市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检查。 在此次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中,卫生监督员深入9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类别为抗(抑)菌制剂等的6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等场所及对一类、二类消毒产品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进行了检查。 同时,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科对市直管的26家医疗机构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医疗单位购进消毒产品查验制度、索证情况、标签标识说明及批号、有效期的标注情况。各医疗单位购进的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是否有暗示疗效等违法宣传情形,是否在有效期内;“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等产品,是否索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存档备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及类似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等。 卫生监督员经过检查发现:各医疗单位使用的消毒产品均为定点采购,未发现假冒伪劣及过期和无证产品,产品标签说明、批号、配方、有效期等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等;但个别单位存在不能提供抗(抑)菌制剂的索取证明、一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过期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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