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将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本报讯 (记者赵忠民)日前,商丘市政府印发《商丘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今年6月30日起,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确保基金安全、医疗服务规范、制度运行平稳、待遇水平不降。 商丘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等政策;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和支付政策,统一的普通门诊、门诊重症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病种、住院医疗待遇及支付标准和统一的生育保险待遇等;全市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对申请纳入协议管理范围的医药机构执行统一的准入条件、评估规则和工作流程;构建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以满足基金统收统支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