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星毯
据报道,最近,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清流县总医院患者王先生报警,称2400余元现金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并及时为王先生挽回了损失。 医院是挽救患者生命的地方,人员较为集中,人口流动频繁。在此情况下,扒手把“黑手”无情地伸向患者及其家属,这是何等的道德败坏,要知道,这些财物可是患者的“救急款”“救命钱”。在医院内盗窃财物,无疑是向患者及其家属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那么,如何才能预防伸向患者及其家属财物的“黑手”呢?一方面,社会要大力营造“劳动光荣,偷盗可耻”的舆论氛围。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打击并适时公布一些涉及医院患者财物被盗的案件,教育群众“明法治、辨是非、知荣辱、懂事理”;另一方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完善安全保卫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安全保卫制度,充实安保队伍,排查和更新医院各处的摄像头设备,对住院病区、财务室等重点位置进行重点监控,医院监控室要安排专人24小时轮岗值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夜间巡逻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同时,患者及其家属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到财物“不离手、不离身”。一旦发现财物被盗,患者及其家属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对于觊觎患者及其家属财物的人员,要及早停手。“浪子回头金不换”,受到公安机关打击的人员也应勇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濮阳县卫生健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