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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甲巯咪唑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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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证 甲巯咪唑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包括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伴自身免疫功能紊乱、甲状腺弥散性肿大可有突眼)、甲状腺腺瘤、结节性甲状腺肿,以及因甲状腺癌引发的疾病。在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的治疗中,尤其适用于以下患者: 1.病情较轻,甲状腺轻度至中度肿大的患者。 2.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 3.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用碘-131的患者。 4.手术前准备。 5.作为碘-131放疗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口服甲巯咪唑后,可由胃肠道迅速吸收,吸收率为70%~80%,广泛分布于全身,但浓集于甲状腺,在血液中不和蛋白质结合,其生物学效应能持续相当长时间。甲巯咪唑及代谢产物的75%~80%经尿液排泄,易通过胎盘并能随乳汁分泌。 注意事项 1.使用抗甲状腺药物的患者出现发热性疾病和咽炎时应检查白细胞分类计数。尽管粒细胞缺乏症的发生频率较低,但是常突然发生,且非常严重。 如在使用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过程中出现粒细胞缺乏症或严重的药物副作用,更换为另一种药物是绝对禁忌的,因为两种药物制剂的不良反应风险存在交叉,且交叉反应的发生率约为50%。 2.典型的甲巯咪唑的肝毒性是引起胆汁瘀积,但肝细胞疾病较为罕见。 3.甲巯咪唑引起的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 4.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D级;使用了甲巯咪唑的女性所分娩的婴儿罕见出现头部皮肤发育不良;在妊娠期开始3个月使用甲巯咪唑,可能会引起包括鼻后孔、食管闭锁等胚胎先天性发育缺陷。 用法与用量 成人 初始用药剂量一般为每天20毫克~30毫克,可按病情轻重在每天15毫克~40毫克进行调整,分次口服用药。患者病情得到控制后,可以逐渐减少服药剂量。维持剂量需要患者按病情,每天5毫克~15毫克,疗程一般为12个月~18个月。 儿科用法与用量 初始用药剂量为按体重每天0.4毫克/千克,分次口服用药。维持剂量按患儿病情决定。 儿科注意事项 患儿在用药过程中需要定期检查血常规,避免不良反应。 (文章由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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