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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为乡村医生解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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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永胜 通讯员 姜凤丽 “近年来,基层卫生政策越来越好,乡村医生的待遇越来越高,养老也有了保障……”5月27日,在宜阳县高村镇丰涧村,已经扎根基层25年的乡村医生周群阳感慨地说:“作为一名乡村医生,能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到非常高兴,也能更加安心的为村民服务!” 建设一支扎根乡村、服务村民的高素质乡村医生队伍,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宜阳县认真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保障乡村医生待遇方面的各项政策,全面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着力提升在岗乡村医生的基本待遇和养老保障,让基层医务工作者能够扎根农村、服务群众。 “乡聘村用”,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待遇。2021年,在宜阳县人民政府的主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宜阳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村卫生室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政策的实施,从基本医疗卫生业务、绩效考核,到乡村医生的“进、出、管、用”,对乡村医生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乡镇卫生院担负起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领导和监督责任,有助于形成紧密型乡村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已有206名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劳动合同。 多重保障,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过去,由于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和身份定位不清等问题,乡村医生队伍人才流失、老龄化、超龄服务的现象突出。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新政以后,这样的情况将大为改观。宜阳县在岗乡村医生的收入保障构成主要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制度等项目补助,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还额外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保障乡村医生劳有所得。 老有所养,解除乡村医生后顾之忧。宜阳县财政每年投入约150万元,对全县700名65岁以上老年乡村医生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养老生活补助;为签订“乡聘村用”合同的206名乡村医生按月缴纳养老保险,有力促进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与此同时,该县还积极推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行本土化定向培养、打通晋升通道、提高薪酬待遇等,吸引更多高学历、高水平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农村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目前,全县建成的行政村标准化村卫生室配备合格的乡村医生达到72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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